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三分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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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8-25 08:48:00

兼职教师是分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狠抓教学过程落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规范兼职教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大力推动混合模式教学改革,根据《西安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西电大发【2013】80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分校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任职资格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热心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讲师及以上职称,同时获教育行政机构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或者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书;掌握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广博的学科相关知识;基本掌握现代远程教育理论、方法、规律和特点。个别师资紧缺专业课程可放宽至助教职称或有五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4、具备开展网上教学的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学生网上学习。

5、能保证集中辅导的授课时间,协助指导分校进行教学研讨。

6、能够积极参加兼职教师培训,经学校批准后进入兼职教师师资库。

二、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分校建立授课教师信息库,凡加入分校教学团队的教师,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曾任课程情况等资料信息,并填写《西安开放大学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分校教学管理人员将信息录入到学校兼职教师信息库。

2、每学期兼职教师的聘任,由分校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当学期面授辅导课程开设情况,与相关兼职教师联系,参加兼职教师课前培训后,签订《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三分校面授辅导课聘任协议》,提交课程一体化设计方案,经学校教学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课程教学。

三、兼职教师工作职责

1、兼职教师应以教学工作为己任,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体现为人师表的学者风范。

2、兼职教师应充分了解开放教育教学模式和成人学生学习特点,熟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灵活运用多种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混合式教学,指导学生应用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学习。

3、兼职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教材开展教学活动。

4、在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及考核要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课程“混合式”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于开课前报送分校教学管理部门。

4、兼职教师应按时参加校部及分校组织的研讨及培训等活动,和校部专业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保持密切联系。

四、兼职教师工作任务

(一)面授课程

1、课前

兼职教师在授课前,结合课程配发的教材,认真学习所授课程《课程教学实施细则》,熟悉各章节教学内容及具体要求,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导学、助学与促学安排,已配置的教学资源及获取渠道,平时作业与课程实践环节的安排及要求,形成性考核内容、要求及具体方式,终结性考试具体方式等,设计教学教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兼职教师应按照学科知识体系及课程教学内容制订课程面授导学方案,一般应包括:课程学习内容及目标;课程学习媒体、学习程序、学习方法和学习技巧等建议;课程学习辅导的内容、方式及安排等。教师应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途径,帮助学生理解课程特点,制定正确有效的学习策略。

2、课中

兼职教师在面授中应对课程知识体系及重难点进行梳理,以各章节的重点、难点讲解为主,及时解决学生学习中的困难,并增强师生间的互动,指导学生进行有效自主学习,并在规定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

兼职教师在授课中应按时到岗,并因材施教组织教学,重难点突出,板书详略得当并与多媒体教学手段有机结合。课堂中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课堂互动,强化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掌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帮助解决。

兼职教师应按照自愿原则,指导学生根据地域、行业、单位、兴趣爱好、学习上能否互助等组建学习小组,指导学习小组开展协作学习、小组讨论等学习活动。

兼职教师可将自己的电话、电子邮件、QQ号码等联系方式告知学生,保持和学生间通畅的联系,能够随时解答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3.课后

兼职教师在课后应及时和所授课程专业辅导员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效果的反馈意见,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同时,应及时答复学生电话、邮件等咨询,解答学生学习方法、作业、期末复习等方面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兼职教师应按时、认真批阅学生作业(包括纸质形考作业和网上形考作业),要对学生作业中的每一个问题给出明确评判,即“对”或“错”,错的要指出错误所在,给学生写出评语或小结。

兼职教师不得无故迟到。若兼职教师因故需要临时调整授课时间,须提前向分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网上教学工作

兼职教师应根据校部专业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的教学安排和要求,每门课程每学期至少各参加一次国家开放大学和西安开放大学组织的专业教学会议、课程教学会议等网上教研活动。

兼职教师除承担面授课任务以外,还必须承担所授课程的网上教学活动。每门课程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所授课程的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并承担网上非实时课程答疑等教学任务。要求讨论、答疑的目的性、针对性强,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

兼职教师应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网上学习, 兼职教师应经常浏览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的教学资源,了解教学动态,在教学手段上不断创新,以适应开放教育和成人学习的要求和特点。

五、兼职教师的管理、培训与考核

(一)兼职教师的管理

1、兼职教师要遵守学校纪律,按规定时间上课,不得迟到和早退,确有急事需要调整授课时间的,应提前两天请假,以便及时通知学生。

2、兼职教师每次上课应提前10分钟到教学办签到。

3、每学期结束,分校会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出优秀兼职教师,并给予适当的奖励绩效。

(二)兼职教师的培训

1、分校组织每学期期末考试后或开学前召开授课教师培训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教学要求,使教师及时了解和掌握所任课程的教学要求。

2、授课教师必须按照西安开放大学教学部、直属三分校教学办要求,参与教师培训和网上教学研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能力。

3、分校需按照教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兼职教师进行多种媒体教学技术和手段的培训,使兼职教师掌握并能运用多种媒体教学技术和手段组织教学。

(三)兼职教师的考核

1、兼职教师工作考核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重点考核课程思政教育情况、业务能力、授课等情况。

2、兼职教师的考核由分校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人员、辅导员以及学生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要坚持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考核相结合,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管理人员和学生意见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3、分校每学期会针对教师授课情况,组织听课评议,并结合学生评价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授课教师。评价优良的,次学期优先聘用;评价为合格的保留教师信息,可继续聘用;评价为“不合格”的,次学期不予聘用。

六、兼职教师的待遇

兼职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助教30元;讲师40元;副教授45元;教授50元。

原则上每月核算一次,核准后即予以发放。


                                                                             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三分校

                                                                                  2018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