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及学校关于“创优提质”的战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网上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过程落实,提高网上教学质量,激励学生用学习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分校决定开展“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网上学习之星”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分校成立西安开放大学“网上学习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江
副组长:周小毅
执行副组长:董涛
组 员: 段晓娟 杨利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在教学督导办,负责评选的初评、评审工作。
二、评选对象
分校现在籍注册学习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安开放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积极参加“国开学习网”(http://www.ouchn.cn/)网上在线课程学习。
(三)学期注册课程2 门(含)以上,且注册课程考核平均成绩不低于70 分。其中,《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须在入学第一学期通过;免修免考成绩、本科补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平均成绩内。
(四)网上学习之星评选以规定时间内学生在“国开学习网学生学习行为统计信息”(包括:在线天数、登录次数、选课数、浏览数、发帖数、回帖数、行为总数等)为依据,其中“在线天数”不得少于30天。
(五)学生学习行为数据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7月10日24:00(2021年春季学期)。
(六)学生经过资格复核后,须提交网上学习经验和心得视频,视频应与本次线上学习主题相关,并符合以下要求:
1.规格要求。视频由候选学生单独创作,创作形式、拍摄体裁不限,但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视频时长需控制在5分钟以内,使用MP4视频格式编辑上交,要求画质清晰、横屏呈现、色彩自然,声音无瑕疵,所配背景音乐、内容与画面相匹配。
2.作品要求。视频作品必须为原创拍摄,作者享有完整版权,如出现版权纠纷等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七)候选学生不得利用第三方软件及其他手段恶意提高数据,干扰学习平台正常教学秩序,如发现即取消该学生评选资格。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拟表彰名额为33名(劳动路每位辅导员1名学生,周至、户县、沣东、精朴、三桥、传诚、周至高科学习中心各一名,参考学生网上学习数据和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报送),评选数据获取截止时间为 2021 年7月10日。
五、评选时间和流程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两阶段进行。
(一)初评阶段
7月28日前,分校根据国开学习网数据,依次选取候选学生并确定名单,并将名单通知相应辅导员、学习中心。
8月20日前,各辅导员、学习中心对所管理的候选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评选办公室(教学督导办)。因复核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增补。
(二)终评阶段
9月20日前,分校向校部提交候选学生网上学习经验和心得视频。由校部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确定评选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10 月底前完成本次“网上学习之星”的表彰工作。
六、办学单位报送材料
各候选学生辅导员、学习中心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后填写、报送以下材料至评选办公室(教学督导办):
1.《西安开放大学2021年度“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
2.《西安开放大学2021年度“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3.学生网上学习经验和心得视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辅导员、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网上学习之星” 评选活动,周密安排,协同推进,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开展。
(二)认真实施,确保效果。各辅导员、学习中心要加强评选工作的沟通协调,积极进行资格复核,保证评选效果。
(三)落实过程,加强宣传。各辅导员、学习中心要注重评选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宣传,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积极示范作用。
对于评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评选办公室(教学督导办)联系。
联 系 人:董涛、段晓娟
电 话:18092572966;18840363368
电子邮箱:446820446@qq.com
附件:1.《西安开放大学第一届“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推荐
表》
2.《西安开放大学第一届“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汇总
表》
3.2021年春季学生学习行为统计信息表(数据截止时
间2021年7月10日)
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三分校
2021年7月22日
附件1
西安开放大学
第一届“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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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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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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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贴1寸彩色 证件照片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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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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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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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 (学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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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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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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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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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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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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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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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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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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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简述申请理由,重点通过“国开学习网学生学习行为统计信息”描述学习情况(字号为仿宋_GB2312五号,行距为固定值20磅): |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办学单位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校部终审意见(包括公示情况): 主管校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